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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印章—电子印章相关政策介绍

2016-07-29

相关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55号)(节选)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2016年9月

《党政机关电子印章应用管理规范》
(GB/T 33481-2016)(节选)
       加盖在电子公文上的电子印章应具有与实物印章一致的外观,电子印章的管理、使用方式参照实物印章管理的相关要求,电子印章的制作和验证过程应依托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等电子印章的通用要求。电子印章的制作备案(审批)过程应参照实物印章,制章系统应参照实物印章管理方式,制作过程中应记录申请、制作、备案(审批)、发布等信息。

2016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节选)

第三章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05年4月1日
《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
(送审稿)(节选)
第六十条【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应当按照本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电子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018年6月21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8〕27号)(节选)
       2018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通过试点示范实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制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标准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完善,为全面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统一电子印章。制定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明确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应用基于商用密码的数字签名等技术,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权威、规范、可信的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制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未建立电子印章用章系统的按照国家电子印章技术规范建立,已建电子印章用章系统的按照相关规范对接。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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